為貫徹和落實新時代“楓橋經驗”,堅持能動司法,做深做實“抓前端、治未病”,泌陽法院一直積極發揮人民法庭與各鄉鎮人民調解委員會的聯動作用,搭建高效、多元的解紛體系,增強矛盾糾紛預防調處能力。
通過法律咨詢、業務培訓為調解賦能
各鄉鎮人民調解委員會作為接收矛盾糾紛的第一道防線,承擔著矛盾糾紛化解的初期任務。為提高其糾紛化解能力和效率,泌陽法院人民法庭在初步了解案情的基礎上,通過電話、視頻、“面對面”等形式向其釋明相關法律規定,提供法律服務幫助及調解思路,并建立“人民法庭預防化解矛盾糾紛情況登記表”,記錄咨詢過程和解答情況。同時通過培訓方式,集中對人民調解員開展業務培訓,提高他們的專業知識和調解水平。
借助聯合力量為調解助力
對進入審判階段的案件,借助各鄉鎮人民調解委員會力量,研究對策,聯合調解,能當場解決的就地解決,不能解決的跟蹤解決。通過旁聽案件、入戶送達、當庭調解等方式,邀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員參與到聯合調解中來。通過上述方法,不僅完善了訴調對接機制,暢通了聯合調解渠道,也讓訴訟當事人享受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務。
完善事后回訪為糾紛徹底化解托底
對處理完畢但可能存在后續風險隱患的案件進行全面摸排,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工作導向,借助人民調解員地域、時間便利和“人情交往”的優勢,創新開展以人民調解委員會為主體的第三方案件回訪工作,密切聯系群眾,并根據情況對當事人開展心理疏導工作,做好司法服務“后半篇文章”,真正實現案結事了人和,營造良好穩定的法治環境。
接下來,泌陽法院各人民法庭將繼續堅持前端發力、協同合作、維穩控后的工作方法,力求在基層社會治理融合方面取得更大進展,在“三源共治”與“三調對接”框架下實現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的新成效,從而提升調解工作質效,提高人民群眾的司法幸福感、獲得感。(周田田張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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