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參與觀察法?
觀察法是社會科學研究中的一種常用方法。而參與觀察是研究者走進研究對象的生活環境中,觀察研究對象日常社會生活過程的狀況,它是一種非結構的觀察。
參與觀察法的起源具體是如何的呢?
1890年德國保羅·果赫(Paul Gohre)以學徒身份在議價工廠中工作,并且在那兒生活了三個月,每天晚上回到家都要做非常詳細的筆記,憑借這種方式來研究工廠的生活。他的著作深深地影響了大學校園內的學者,包括社會學家馬克斯·韋伯。
20世紀20年代,英國人類學家布朗尼斯諾·馬林諾夫斯基(Bronislaw Malinoski)把密集田野工作當成一個新方法介紹,并主張“在直接觀察與當地人的陳述以及觀察者推論”之間做出區別。他認為社會研究應該直接與當地人互動并且與他們生活在一起,學當地人的風俗慣、信仰和社會交往過程。
20世紀中期,美國的威廉·富特·懷特對紐約的意大利社區進行了長達三年半的深入研究,將其稱為“參與觀察法”。
20世紀40年代到60年代末,芝加哥學派把參與觀察發展成為一種獨特的技術,擴大應用人類學模型來探究研究者自己社會內的團體與情境,于是便出現了三個原則: (1)研究自然狀況或情境下的人群;(2)通過直接與人互動的方式來研究他們;(3)獲得對社會世界的了解,并且對成員的觀點提出理論陳述。
關鍵詞: 參與觀察法參與觀察法的起源走進研究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