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員還清后多久可以解除?
失信人員在還清了債務之后一般人民法院會在三個工作日內刪除其失信信息,按照法律規定失信被執行人如果出現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且已履行完畢的;申請執行人書面申請刪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審查同意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就會予以刪除。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第十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刪除失信信息:
(一)被執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或人民法院已執行完畢的;
(二)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且已履行完畢的;
(三)申請執行人書面申請刪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審查同意的;
(四)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后,通過網絡執行查控系統查詢被執行人財產兩次以上,未發現有可供執行財產,且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財產線索的;
(五)因審判監督或破產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對失信被執行人中止執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執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終結執行的。
成為失信被執行人的后果有哪些?
1.強制執行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
2.強制執行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
3.強制執行被申請執行人的股票等財產;
4.強制執行被執行人的車輛等動產;
5.強制執行被執行人的應收賬款等財產;
6.強制執行被申請執行人的土地、房產等不動產;
7.強制被申請執行人返還特定的財物;
8.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和支付遲延履行金;
9.罰款、拘留等強制措施;
10.限制出入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