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管理。確切的說目前國家層面屬于應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地方目前隸屬于公安局,未來也將劃轉到應急管理部門,目前正在改革。公安消防部隊、武警森林部隊退出現役,成建制劃歸應急部,組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
消防審批由誰申報?
消防審批可以由房屋的業主申報,也可以由承租單位自行申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五條 公眾聚集場所在投入使用、營業前,建設單位或者使用單位應當向場所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安全檢查。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根據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對該場所進行消防安全檢查。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或者經檢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營業。第十八條 同一建筑物由兩個以上單位管理或者使用的,應當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并確定責任人對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設施和消防車通道進行統一管理。住宅區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對管理區域內的共用消防設施進行維護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