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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份,鄭州市曾發布《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有關事項的通知》,決定調整部分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政策。其中提到,對于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為120萬元,執行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自6月7日起開始執行。
時隔3個月后,鄭州再次出臺公積金新政。根據9日發布的《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住房公積金繳存和貸款有關事項的通知》(簡稱《通知》)稱,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調整為130萬元;家庭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為購買第二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調整為100萬元;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按照對應額度上浮20%。
針對市民關心的二手房“組合貸”情況,這份《通知》中指出,將聯合商業銀行對新交易的存量房適時開通組合貸款業務。新交易的存量房貸款和“商轉公貸款”實行房屋價格評估。存量房貸款年限加房屋建成年限不超過50年,且最長貸款年限不超過30年。
《通知》稱,在鄭州市行政區域內購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可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比例為15%。此外,對于已經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靈活就業人員試行以貸定繳,貸后可通過辦理繳存賬戶轉移、簽訂沖還貸協議等業務,既可繳存住房公積金,又可歸還貸款本息。
為激發樓市活力,今年以來,鄭州市接連出臺多項新政。如推進“商轉公”、降低首付比例和房貸利率等。5月份,該市宣布“賣舊買新、以舊換新”在全市建成區范圍內全面實施。
上述《通知》指出,凡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采用“以舊換新”方式購買鄭州市行政區域內新建商品房的,可通過住房公積金辦事大廳“綠色通道”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即時受理和審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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