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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桐柏縣人民法院執行干警奔湖北省隨州市隨縣,并在隨縣人民法院的協助下,開展異地聯合執行行動,順利執畢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有力維護了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2014年,孔某到陳某家中當面達成賒欠飼料口頭協議后,陳某將飼料送至孔某家。孔某支付部分飼料款,欠7400元飼料款未付。2015年12月21日,孔某出具借條一張。2020年1月19日,孔某支付2000元,剩余5400元未還。2022年1月5日,孔某被訴至桐柏縣人民法院。判決后,孔某未履行義務。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員向孔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和報告財產令,責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執行員多次電話聯系未果,經查詢也未發現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法院依法對其銀行賬戶進行了凍結,對被執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費措施,將其列入失信黑名單。2022年8月10月,案件以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結果。
2023年8月,申請人給執行員打來電話,稱發現被執行人行蹤,執行干警立即商定異地執行預案,力求在最短時間內將被執行人拘傳。8月29日上午,按照事先部署,桐柏法院執行干警與收到協助執行函的湖北省隨州市隨縣人民法院干警匯合。拘傳現場,迫于執行壓力,被執行人當場履行,及時兌現了申請人權益。(供稿:桐柏縣法院 雷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