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有起征點嗎?
企業所得稅是指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居民企業及非居民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以其生產經營所得為課稅對象所征收的一種所得稅。作為企業所得稅納稅人,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繳納企業所得稅。但個人獨資企業及合伙企業除外。
企業所得稅的征稅對象是納稅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銷售貨物所得、提供勞務所得、轉讓財產所得、股息紅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接受捐贈所得和其他所得。
現行稅法下企業所得稅并沒有起征點的規定,企業所得稅實行比例稅率,法定稅率為25%,優惠稅率為20%和15%,預提稅率為10%。
企業所得稅是按季度申報并交納稅款,一年四次(季末次月的15日前)。第二年的六月份之前再進行年度所得稅匯算清繳(次年1月1日至5月31日期間繳納),對上年度內已經交納的所得稅多退少補。
企業所得稅是怎么算的?
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 * 稅率(25%或20%、15%)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前年度虧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