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決后如何上訴?
法律分析:
具體流程如下:
1、拿到一審民事判決書或者可以上訴的民事裁定書
2、寫好上訴狀
3、通過一審法院向二審法院遞交上訴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上訴狀、新證據、委托律師的手續文件)
4、等待二審法院立案聯系你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百三十三條: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訴案件,一般應當有上訴狀正本及副本。上訴狀內容應當包括:第一審判決書、裁定書的文號和上訴人收到的時間;第一審法院的名稱;上訴的請求和理由;提出上訴的時間;上訴人簽名或者蓋章。如果是被告人的辯護人、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訴的,還應當寫明提出上訴的人與被告人的關系,并應當以被告人作為上訴人。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百三十四條:被告人、自訴人、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和被告人因書寫上訴狀確有困難而口頭提出上訴的,第一審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其所陳述的理由和請求制作筆錄,由上訴人閱讀或者向其宣讀后,上訴人應當簽名或者蓋章。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百三十六條:被告人、自訴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過第一審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的,第一審人民法院應當審查上訴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符合法律規定的,應當在上訴期滿后三日內將上訴狀連同案卷、證據移送上一級人民法院,同時將上訴狀副本送交同級人民檢察院和對方當事人。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百三十七條:被告人、自訴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上訴狀后三日以內將上訴狀交第一審人民法院。第一審人民法院應當審查上訴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符合法律規定的,應當在接到上訴狀后三日以內將上訴狀連同案卷、證據移送上一級人民法院,同時將上訴狀副本送交同級人民檢察院和對方當事人。
法院判決不服可以上訴幾次?
法律分析:被告不服判決的,最多可以上訴一次。根據法律規定,我 國實行兩審終審的審級制度,即每一起案 件經過兩經法院審理后,即告終結,不以再提起上訴。但如果二審法院發回原審法院重新審理,那么,可以在重審判決后再次上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十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規定實行合議、回避、公開審判和兩審終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