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流程是什么?
律師解答
我國人民法院進行民事訴訟的具體流程包括有:起訴、受理、審查、開庭、審理、判決、執行等步驟。《民事訴訟法》規定,起訴必須符合的條件包括有: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個人民事起訴流程是什么?
一、寫好起訴狀向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訴訟。如果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
二、起訴后法院在七日內決定是否立案,并通知當事人。
三、法院決定立案的,繳納訴訟費,然后等待法院的開庭通知。
四、參加法院的開庭審理。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