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人以小腳為美,裹腳也稱纏足,是中國古代的一種陋習,即把女子的雙腳用布帛纏裹起來,使其變成為又小又尖的“三寸金蓮”。那么,纏足始于哪個朝代?纏足什么時候結束的?一起來看看吧!
纏足始于哪個朝代?
纏足開始的時間有夏禹、商代、春秋戰國、隋、五代、宋等多種說法。纏足起源于北宋后期,興起于南宋。根據高洪興《纏足史》考證眾多史料證明,纏足起源于北宋,纏足風俗興起于南宋。纏足始于五代之說,源自南唐李后主的舞女娘,美麗多才,能歌善舞。
纏足是中國古代一種陋習。是用布將女性雙腳緊緊纏裹,使之畸形變小。一般女性從四、五歲起便開始纏足,直到成年骨骼定型后方將布帶解開,也有終身纏裹者。
學者高洪興專業著作《纏足史》考證,纏足開始于北宋后期,興起于南宋。元代的纏足繼續向纖小的方向發展。明清時期纏足進入鼎盛期。纏足之風蔓延至社會各階層的女子,不論貧富貴賤,都紛紛纏足,但不纏足者也不在少數。
纏足什么時候結束的?
裹腳的結束是一個過程,制度上的結束是1912年3月13日,如果說完全結束那要更晚,但是裹腳的結束應該感謝一個人,就是孫中山,因為他頒布了禁止纏足的法令,這樣從法律上杜絕了這種現象。
其實,清朝統治者一直想廢除裹腳這個陋習,他們從順治二年(1645)開始,就不斷下令禁纏足,孝莊太后也曾下諭旨:“有以纏足女子入宮者,斬!”而且,這一諭旨被懸掛在清宮的神武門內。但一直到清末,成效都甚微,除了滿人和大多數的少數民族(云南部分少數民族也效仿裹腳),大部分漢人還是一直保持裹腳的陋習。
真正逐漸被廢除的,還是民國時期。民國初期,孫中山就任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后,進一步推行禁纏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