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競價成交價格是怎么確定的?
1、最高買入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相同,以該價格為成交價;
2、買入申報價格高于集中申報簿當時最低賣出申報價格時,以集中申報簿當時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為成交價;
3、賣出申報價格低于集中申報簿當時最高買入申報價格時,以集中申報簿當時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為成交價。
連續競價時間:
上海證券交易所在正常交易時間即每周1~5上午9時30分~11時30分,下午13時00分 ~15時00分,深圳證券交易所的上午9:30-11:30,下午13:00-14:57為連續競價時間,14:57-15:00為收盤集合競價時間,大宗交易時間延長至15:30。
看完以上的介紹,相信大家對于連續競價成交價是怎么確定的這個問題有了更全面的了解,在集合基金時間段,能不能成交,關鍵是看委托的價格、時間,股票買賣是兩個人甚至一堆人的工作,一頭熱不能解決問題,只有買家的價格高于賣家時,賣家才樂意出賣,買賣才能達到。
股市連續競價什么意思
股票顯示連續競價即指對申報的每一筆買賣委托,由電腦交易系統按照兩種情況產生成交價,一種是最高買進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相同,則該價格即為成交價格;另一種是買入申報高于賣出申報時,申報在先的價格即為成交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