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立案調查后,認定上海百雀羚日用化學有限公司委托上海百雀羚日用化學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生產的百雀羚水嫩凈透精華潔面乳(配方升級)(限用日期:20241105,批號:3R06YV11)不存在違反《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及禁限用原料管理規定的情況。
日前,廣西日報報道稱,上海市藥品監督管理局針對網友舉報信息發布舉報答復書。答復書中稱,上海市藥品監督管理局于2024年9月27日收到關于上海百雀羚日用化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百雀羚”)生產的化妝品涉嫌添加禁用原料的舉報。經核查,因舉報內容基本屬實,決定立案調查。
11月20日,#百雀羚化妝品涉嫌添加禁用原料#詞條登上微博熱搜。隨后,百雀羚微博發布情況聲明稱,百雀羚不存在違法添加禁用原料的行為。
百雀羚稱,關于百雀羚“違法添加禁用原料”的爭議,主要涉及的“禁用原料”為百雀羚在2021年生產的“水嫩凈透精華潔面乳”產品成分中添加的“圓葉牽牛提取物”。
百雀羚指出,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于2021年5月26日發布了《關于更新化妝品禁用原料目錄的公告》(2021年第74號),將“圓葉牽牛提取物”正式列入禁用目錄。而在此公告發布之前,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中并未對“圓葉牽牛提取物”做出禁用規定。因此,在2021年5月26日之前,“圓葉牽牛提取物”是符合化妝品原料使用規定的。
百雀羚強調,涉及“圓葉牽牛提取物”的個別產品均是在2021年5月26日之前生產的,且完全符合當時《已使用化妝品原料目錄(2021年版)》的規定。
百雀羚稱,2021年4月25 日,百雀羚已經對該產品配方進行了調整,并通過備案備案號:滬G妝網備字 2021512009。2021年5月26 日之后,百雀羚沒有再生產過任何添加有該原料的產品,不存在違法添加禁用原料的行為。
百雀羚表示,此前關于該問題的行政復議及行政訴訟案件中,相關政府部門及司法機關均明確認定百雀羚不存在“違法添加禁用原料--圓葉牽牛提取物”的行為[(2024)京 02 行終 1218 號行政判決書]。
對于涉及的“禁用原料”產品“水嫩凈透精華潔面乳”,百雀羚回應稱,2021年5月26日之后,百雀羚沒有再生產過任何添加有“圓葉牽牛提取物”原料的產品,可安全使用。此外,按照“水嫩凈透精華潔面乳”3.5年的保質期計算,如果現在市面上還有2021年5月26日前生產的在售產品,均已過期,提醒消費者特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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