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金融領域對外開放的深入,“引進來”和“走出去”并舉,外資金融從業機構不斷在華展業興業,中資金融從業機構加速拓展海外市場,數據跨境需求日益迫切。
指南針對此前官方已發布的《促進和規范數據跨境流動規定》明確的跨境支付、跨境匯款、跨境開戶、跨境購物等活動情形,結合金融業務實際,擴展形成47項具體的可免予申報數據出境安全評估、訂立個人信息出境標準合同、通過個人信息保護認證的金融業務場景,全面銜接《促進和規范數據跨境流動規定》第五條相關要求。
同時,指南針對無法免于數據跨境相關合規義務,但基于實際情況又存在數據出境需求的,梳理形成常見金融業務場景61項,例如辦公管理、財務管理等業務場景,指南也給出金融管理部門認可出境的部分情形,方便外資金融從業機構在華展業時與集團母公司之間溝通交互。
據悉,相關業務場景連同前述47項可免于相關合規義務的活動情形,作為中央金融管理部門認可的具有出境必要性的108項金融業務場景,可以視為一次行業級數據出境安全預評估工作,力求提前完成中央金融管理部門在出境安全評估中所涉工作,以期后續配合國家網信部門進一步提升評估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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