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繳存人死亡賬戶還能取嗎?
企業職工死亡后,職工的繼承人、受饋贈人是可以將逝者的住房公積金提取出來的,需要提供繼承或遺贈公證書等有效的司法證明原件,如果沒有繼承人,也沒有受饋贈的人,那么,被宣告死亡或死亡的職工住房公積金,將會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公積金繳存人死亡家屬如何線下辦理提取?
第一步,提供材料
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5萬元以下(不含利息)的已故職工配偶、父母、子女申請一次性銷戶提取已故職工住房公積金時,需提供以下材料:(1)申請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或通過人臉識別);(2)已故職工的死亡證明或戶口注銷證明原件;(3)親屬關系材料原件(如結婚證、戶口簿或出生醫學證明)。已故職工配偶、父母、子女之外的其他繼承人、受遺贈人申請提取時,除上述1、2項材料,需提供公證部門出具的確認繼承權或受遺贈權的公證書。
已故職工公積金賬戶余額5萬元以上(不含利息)的,繼承人、受遺贈人申請銷戶提取,需提供以下材料:(1)申請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或通過人臉識別);(2)已故職工的死亡證明或戶口注銷證明原件;(3)確認繼承、受遺贈公積金份額的公證書或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
第二步,住房公積金柜臺審核辦理
本人辦理:申請人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或人臉識別)及上述材料選擇任意管理部及受托銀行代辦點現場辦理。
已故職工公積金賬戶余額5萬元以上(不含利息)的繼承人、受遺贈人申請銷戶提取時,如存在多個繼承人、受遺贈人,應同時到場,或委托一個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辦理,同時需提供所有人簽字的《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個人授權、承諾書》及身份證原件。
單位經辦人辦理:單位經辦人攜帶身份證原件(或人臉識別)、繼承或受遺贈申請人填寫的《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個人授權、承諾書》一份及上述材料,選擇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銀行代辦點辦理。
委托他人辦理的,被委托人攜帶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或人臉識別)、《個人授權委托書》及上述材料,選擇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銀行代辦點辦理。
途徑三:通過郵寄材料辦理
本人也可將上述材料郵寄至任意管理部辦理,管理部柜臺受理完畢后,會將辦理結果和材料原件寄回至本人。
建議:郵寄前先與管理部聯系,確認收件人和收件地址是否正確。各管理部電話可通過“首頁-政務服務-業務網點”進行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