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民間借貸和合同糾紛?
民間借貸和合同糾紛的區別是:
1.強調借款的交付。借款合同一般簽訂即生效,接下來的問題是合同履行的問題,如果履行不能,則追究違約責任;而民間借貸強調借款的交付,如果沒有交付,則認為沒有借貸事實。
2.強調借款交付的確切數額。不同于借款合同僅憑合同約定就認定借款數額,民間借貸以實際交付為準。
3.限制當事人的意思自治。合同糾紛強調合同當事人的意思自治,在不違反國家禁止性規定的前提下,允許當事人意思自治;但民間借貸案件則限制當事人的意思自治,比如約定的利息不允許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四倍,超過部分不予支持。
一般民間借貸案多久判決?
民間借貸案多久判決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分析。采用普通程序審理民間借貸的6個月內結案,采用簡易程序審判民間借貸的3個月內結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二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第一百六十四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