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抓捕需要什么條件
1、可能實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會秩序的現實危險的;
3、可能毀滅、偽造證據,干擾證人作證或者串供的;
4、可能對被害人、舉報人、控告人實施打擊報復的;
5、企圖自殺或者逃跑的。
跨省抓捕是不是很嚴重
跨省抓人嚴重。犯罪嫌疑人在逃的,經報請上級批準,可以跨省抓人。如果要跨省抓捕,可以持辦案單位的介紹信、辦案人員的警察證及要抓捕的犯罪嫌疑人拘留證或逮捕證,到當地公安機關聯系,就可以跨省抓捕,不需要專門申請。拘留證由分管副局長審批,逮捕證由當地檢察院審批。通緝令的發送范圍,由簽發通緝令的公安機關負責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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